据经济之声《央广财经评论》报道,我国监控摄像头数量每年增长20%,公共摄像头的安装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。
即将出版的《中国周刊》8月刊,将推出封面报道《摄像头下的中国》。它告诉我们,不要以为执法者的摄像头都掌握在执法者手中。在道路电子眼背后,不一定是交警在确定谁在违章,在很多地方,是一些民营公司的职员在确认违章。在过去10多年间,摄像头越来越多地闯入我们的世界。
以电子产品调查为主的调查公司IMS预计,目前中国监控摄像头的数量以每年20%的速度增加。生活在城市里的人,对公共场所的电子眼一点都不陌生。这些静静蹲守在角落里的小眼睛,注视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。在很多人眼中,电子眼首先起到的是震慑作用。有它在,可以给不法分子多一些警告。除此之外,让人感到最方便实用的是它的记录作用。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突发情况,摄像头记录下来的景象就是最好的证据,摄像头就是不会说话的证人。所以,电子眼既象征着威严,又具有相当高的公正性。
但你我想象不到的是,一些地方在把电子眼外包的同时,把执法权也外包了出去。现在电子眼外包已经几乎成了常态。我们拥有几千万摄像头,但是关于监控摄像头的使用安装规范,却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进行约束,只有各地自己制定的“办法”。在很多城市,政府把道路电子眼工作外包给民营公司,同时把交警的执法权也外包出去。大城市里几乎无处不在的电子眼,是为维护公众安全、公共秩序而存在的,为了安全和秩序而牺牲一定的隐私是难免的,关键是公众的隐私被谁掌控,又被谁使用?电子眼监控我们,那么谁来监控电子眼呢?
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、《中国周刊》副总编辑徐一龙对此做出评论。
《中国周刊》8月刊即将刊发封面报道《摄像头下的中国》,这一组报道关注的是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电子眼。我们首先想问的是,为什么会关注到象征公权力的电子眼被外包给企业这个现象?电子眼外包、执法权外包,带来哪些隐患?
徐一龙:事实上这组封面关注的是个人权力与公共安全的选择。把电子眼外包给企业显然是一种非常不合适的行为,过去就曾经发生过,在广东番禺因为电子眼工程外包给企业,导致违章车车主查不到自己的违章信息,导致出现了大量的滞纳金。广东省公安厅也曾出台政策,严禁电子眼外包。所以电子眼外包毋庸置疑是一个违规违法的现象。
这种外包在广东被禁了,但是在各地依然存在,这种情况为什么会有泛滥的趋势?
徐一龙:因为我们没有统一的法律,有些地方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。
随着科技进步,摄像头已经越来越普及。除了政府在安装,企业、机构也在安装,智能手机的普及,让每个人手里都有了摄像头。“有图有真相”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眼睛,新的江湖规矩是,有视频有真相。但是,从电子眼的使用与管理角度来说,技术进步并没有与法律、文化的进步比翼齐飞,我们始终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电子眼的使用加以规范。这个现象反映出什么问题?
徐一龙:立法也是一种资源,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,不可能涵盖所有问题,不可能同时解决一切问题,所以这就存在孰前孰后、孰轻孰重的问题。但是电子眼现在的状况是,它已经广泛的安装到大街小巷了。在保证安全的同时也可能侵犯我们的隐私权,而且确实已经发生了。对电子眼统一立法,应该是一个较优先级的立法问题。
目前遍及在大街小巷的这些摄像头,大家谁也想象不到,竟然没有一个法律对于它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,这里面可能还存在着一些利益方面的问题。过去10年,在“平安城市”等政府项目支撑下,监控器材迅速成为一门大生意。在《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》中,这个产业到2015年的总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,其中视频监控系统产值就有1100亿元。广阔的前景带来的生意经很容易遮挡管理部门的视线。那么,如何树立对电子眼和它具有的公权力的理性认识?
徐一龙:电子眼是一把双刃剑,一方面它对公共安全的作用确实非常大,有一个词叫“中国式过马路”,指中国行人在马路上无视红绿灯、任意穿行的情形。如果没有电子眼,很可能汽车也会有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现象,那就太可怕了。另一方面,电子眼的科技太先进了,现在新的电子眼工程要求高清,拍的越来越细,而权力机构要有保护他人隐私的意识。
电子眼外包,直接带来的一个后果是,监控交通违章信息的职员,可以不把违规视频截图报给警察,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将其删除,并且可以把一些特殊车辆的信息在系统内进行“屏蔽”,使得车辆即使违章,在录入时也不会有车牌号码的显示。由外包带来的徇私,应通过哪些途径解决?
徐一龙:其实各个地方有一些办法,但办法的效力远远低于法律,而且这些办法的效率非常低,更要命的是,我们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政策。